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10.6.3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1-22 10:41

王野、任尔翔、吴桂学、黄孝兴、姚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新构建互联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一直以来,市委主动适应和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正风反腐。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一级一级传导责任、一级一级推动落实,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诸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重要内容;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先试先行,不断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关于缺乏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平台抓手,从而使工作任务的下达与签收、执行与报告、审核与复核、督查与督办、预警与监控、考核与评价等没有形成常态化有效及时的完整闭环工作链条的问题。2015年对南宁市已运行多年的“党风廉政绩效考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重新调整和设置,区分各县区各部门不同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指标,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季度初报计划、季度末报纪实、年底综合考核的日常管理机制,实时在线监控各责任单位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关于缺乏科学有效可具体操作的“两个责任”指标清单,“两个责任”工作模糊不清而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2015年,市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从5个方面细化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等41项职责内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全部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构建严密的层级责任体系。根据每年工作重点任务细化清单内容,将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实现责任分解到机构、到岗、到人。二是坚持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强化责任意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监督报告文件、重大事项报告文件等实行党委(党组)负责人和纪委(纪工委)负责人“双签字”制度,增强责任,传导压力。强化纪律约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逐一点评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先后多次约谈县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强调主体责任要求。出台《南宁市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约谈制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662人次。强化巡察监督。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盯紧民生领域、扶贫领域、换届工作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参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的做法,市纪委组织开展三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涉及12个县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及25个市直单位和国有企业,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累计发现问题线索345件(次),转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提出整改问题意见220个。

  三、关于缺乏新常态下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欠科学,责任追究缺乏刚性的问题。一是近年来,南宁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评价标准设置上,注重科学性、可操作性、实效性、衔接性,着力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对象上,注重区分不同责任主体,分别拟定了县区、开发区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和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年度落实“两个责任”的考评标准。在考核内容上,既衔接自治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的整体部署,又体现南宁市细化的具体要求。如自治区明确要求“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而我们在此考核标准基础上,明确要求“至少听取一次关于纪律审查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办案中的重大问题”。在评分标准上,突出可计量,实行倒扣分。比如开展年度巡察工作,明确对乡镇和县区直属部门巡察覆盖率达10%(含10%)以上,未达到10%的扣除相应分值,未开展巡察工作的,该项分值不得分。在结果运用上,将考核评价结果和单位绩效考评直接挂钩,仅2015年,市本级有24个单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被扣减本单位的绩效分。此外,今年还委托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以电话调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及各县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采样范围涉及区直、市直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部队官兵、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特邀监察员等领域人员近万余人,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价中“评和议”的权重。二是坚持把刚性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对发生党的领导作用缺失、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责任缺位、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巡查整改不力等问题,坚决从严问责,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近年来累计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69个,有21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4人。

  四、关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工作,实现“三转”后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的问题。市委非常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5年4月在全区率先完成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使派驻机构从市直部门内部分离出来,除了继续保留原有的市直机关纪工委,撤销市级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和纪检监察室(监察局、监察室、监察科)66个,设立1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14个归口派驻纪检组、1个纪工委,落实人员编制148个,并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干部人事、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和工作经费,实现监督全覆盖,提升了派驻机构监督的实效性。2015年、2016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数分别同比增长27.8%、408.7%。深入推进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数量比改革前增加36.8%,一线办案人员增加29.1%。出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让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全面深化“能力素质硬化工程”,通过“以案代训”、交叉联合办案、分片包干办案、重点案件线索督办、上级纪委挂点指导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县区、乡镇(街道)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仅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全市12个县区纪委本级立案870件,102个乡镇纪委实现了立案全覆盖,累计立案701件。

  五、关于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电子监管平台纳入南宁廉政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配套信息化项目并加以尽早落地实施的建议。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试点,先行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该平台由广西农商集团旗下的安徽创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研发并免费提供网络运营支撑平台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设施,每年开发区所属各有关单位需分别支付平台维护费用5000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纪委派驻经开区纪检组已从经开区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项目建设小组,召开多次项目前期研究论证会,目前该平台建设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随后签订合同,进入模块选择和指标设定阶段。该平台建成后,经开区将试运行一年。下一步,我们将及时跟进经开区的试运行情况和试运行效果,总结好的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衷心感谢诸位委员对南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2016年8月23日

  (承办人及电话:盘丽莉 5719358)

  

  编辑: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