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03-14 09:10
南组通〔2016〕16号
各县(区)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全市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以及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即将开始。换届纪律是换届的生命线。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早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专题谈话,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要严格执行《通知》中“九条禁令”的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2月5日
编辑: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