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关于对南宁市推荐参加全区公务员记一等功奖励的候选人的公示

  来源:南宁市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公务员(集体)记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10 19:52

  关于对南宁市推荐参加全区公务员

   记一等功奖励的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比表彰和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奖励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5﹞65号)精神,对照评选推荐的条件和原则,按照组织差额推荐等程序,经市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公务员(集体)记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拟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比表彰和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奖励的候选对象及其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1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奖惩科(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5554665)。

  全区记一等功公务员的候选人

  邓少明,现任中共南宁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近年来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如下:一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自觉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市纪检监察系统“审理专家”。二是立足岗位,创造不凡业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为准绳,确保案件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2010年以来,高效审结了197个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5人,确保每个案件的处理决定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思路开阔,勇于创新。指导上林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案件审理助辩工作和城区交叉审理工作,并在全市推广,这一创举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的高度评价。四是无私奉献,谱写忠诚赞歌。任劳任怨,几乎每个周末都加班审阅案卷资料,严把案件审理“关口”和查办“出口”,2010年以来,纠正100多个案件质量问题,连续保持监察机关无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的良好局面。五是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守纪律和规矩,恪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勤勉为民,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良好形象。

  

 

南宁市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公务员(集体)记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