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宾阳县:“四举措”打造一支高素质巡察队伍

  来源:宾阳县委巡察办 作者:周学琴    发布时间:2017-11-24 11:56

  宾阳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和区、市相关文件精神,通过选优配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培训指导、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巡察队伍,全面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选优配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力。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各一名领导组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县巡察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设立8个巡察组,分别对4个镇和4个县直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目前每个巡察组均已进驻被巡察单位,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举报信箱、巡察公告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保持队伍稳定性。按照相关文件标准和条件选配巡察干部。从纪检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选拔政治素质高、专业技术水平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巡察工作人才库。县委对巡察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不定期对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

  三是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培训指导,保证巡察高效性。通过印发《宾阳县十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和组织观看《巡视利剑》纪录片、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培训会,做足巡察前期功课。巡察开始后,县委巡察办制作了巡察工作流程图、巡察工作指导意见,及时迅速解答各巡察组在巡察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不定期前往各被巡察镇(单位)检查指导各巡察组的工作。

  四是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巡察战斗力。巡察干部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工作中掌握的问题线索、谈话记录、领导干部情况等资料严格管控,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保密知识、遵守保密制度,时刻注意对涉密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个巡察组成员均签订了巡察工作承诺书,作出“十不”纪律承诺。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及时调整巡视队伍中难以胜任现职的干部,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干部。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