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卢树银:强化履职担当,推动《问责条例》在东盟经开区落地生根

  来源: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7-04-2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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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强化履职担当,推动《问责条例》在东盟经开区落地生根

嘉宾介绍:市纪委派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组组长 卢树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责任担当,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抓牢“问责”这个有力抓手,盯紧“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常严。

  一是强化学习,精心打磨监督问责利器。《问责条例》的出台,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路径和方向,同时也是党在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强化履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为此,派驻东盟经开区纪检组结合“周学月训”、“学思践悟”主题活动,通过采取轮流授课、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逐一对照过去问责方面的制度规定仔细研读,准确掌握《问责条例》内容,重点把握问责的各类情形、问责方式以及终身问责要求,精准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我们监督执纪的有力武器。

  二是拓宽渠道,有效形成责任追究合力。问责工作涉及党的建设方方面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力整合力量,拓宽问责追究渠道,齐抓共管, 攥拳发力,共同推动问责工作落实。另外,注重整合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去年以来,我们聘请了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党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1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发挥他们与基层接触密切的优势,从中掌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另一方面,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联合基层农场纪委深入村队、社区和企业,收集摸排问题线索,今年共开展“下访”活动1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600多人,发现问题线索10个,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三是扎紧笼子,着力细化完善配套制度。为使《问责条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我们结合开发区实际,及时细化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每,三廉”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公开承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下一步,我们将以《问责条例》为依据,结合东盟开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精准定责、日常督责、严格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同时积极探索问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水平。

  四是严格问责,形成失责必问新常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就能警醒一片。东盟经开区注重用好问责追究这个“撒手锏”,定期通报问责追究情况。下一步,纪检组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问责条例》,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敢于动真碰硬,抓住典型问题,严格问责追究。为突出问责工作抓早抓小,东盟经开区还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四种谈话”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2015年9月以来,纪检组共排查和处置问题线索29件,立案24件,结案22件;谈话函询24件40人次,发函作情况说明14件,谈话提醒7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25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

  五是检查考核,促进《条例》落地生根。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东盟经开区把《问责条例》学习贯彻和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绩效目标考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同时,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严格对照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定期公开曝光问责典型案例,强化震慑,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切实为东盟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