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7-05-27 08:42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5月26日,自治区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如下:

  百色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总工会原主席李廷荣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李廷荣先后收受8名企业管理负责人送给的礼金、消费卡共计20.8万元。另外,李廷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李廷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邵广毅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期间,邵广毅先后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送给的礼金共计9万元。另外,邵广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邵广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报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宁监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9月期间,南宁监狱二监区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共计27.33万元,并将其中16.17万元预付卡发放给监区警察。南宁监狱二监区政治教导员韦朝晖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组织干部科科长韦志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研员韦义和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时任南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唐德仁,南宁监狱纪委书记谢国锋进行谈话诫勉。违纪款予以收缴。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局原局长刘展溪违规要求有业务往来企业为本单位支付球馆场地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刘展溪违规要求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贵港市某企业为单位支付3.18万元气排球馆场地费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刘展溪违规将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南宁市某企业支付的技术协助费4万元存于帐外私设“小金库”。刘展溪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海陆小学原校长李作乾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宴等问题。2016年9月25日,李作乾在请示银海区教育局并得到明确答复不准操办乔迁新居宴席的情况下,仍然在饭店操办宴席,共设宴11桌,宴请包括与学校有工程业务往来的个体老板、部分学校校长和教师等10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2.65万元;且在组织谈话期间,提供虚假情况、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李作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正处于巩固深化的关键阶段,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反弹回潮。全区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钱物、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始终保持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对无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编辑:苏颖